2月28日,濟南市民政局、濟南市財政局聯合發(fā)布《關于提高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》,再次提高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,濟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1045元/月提高到1114元/月;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814元/月提高到884元/月。市中區(qū)、槐蔭區(qū)、天橋區(qū)、歷城區(qū)、濟南高新區(qū)五區(qū)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1114元/月。
在特困供養(yǎng)標準方面,《通知》明確,按照差異化服務原則,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為三檔,全自理標準由每人281元/月提高到每人296元/月,半護理標準由每人466元/月提高到每人491元/月,全護理標準由每人932元/月提高到每人982元/月。
在孤困兒童基本生活標準方面,機構養(yǎng)育孤兒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2613元/月提高到每人2785元/月;社會散居孤兒(含事實無人撫養(yǎng)兒童、受艾滋病影響兒童)的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2090元/月提高到每人2228元/月;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1727元/月提高到每人1865元/月。
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方面,一、二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20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23元,三、四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8元。一、二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8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1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