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日期:2013-08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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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槐蔭區(qū)編辦在不突破機構編制總量的前提下,根據(jù)政府職能變化和體制機制創(chuàng)新的需要,適時進行機構編制和人員的重新整合,實行“控制總量、盤活存量、有增有減”的動態(tài)管理制度,促進了機構編制資源的優(yōu)化配置。
一是控制總量。對所有涉編事項,都堅持只減不增原則。嚴格控制新增機構及編制,對部門要求設立的機構,一般采取增掛牌子的方式解決。
二是盤活存量。著重引導超編單位人員向空編單位流動、職能弱化單位向職能加強單位調整。對確需補充人員的單位,可通過編制調劑的方式解決,促進編制內人員合理流動。
三是有增有減。對有利于政府職能轉變、有利于體制機制創(chuàng)新、有利于拉動發(fā)展的領域和部門,加強機構編制的配備;對職能消失、弱化的部門和單位,采取機構調整、編制壓縮、職能理順和人員精簡等措施。